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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

【热点回放】

据国家版权局网站消息,为加强对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权利的保护,规范网络传播音乐作品版权秩序,国家版权局日前发布《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通知要求2015年7月31日前,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必须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逾期违规,国家版权局将依法从严查处。

【相关链接】

国家版权局:规范网络音乐版权秩序 推动建立良好运营生态

7月8日,国家版权局下发了《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明确自2015年7月起,国家版权局启动规范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各网络音乐服务商于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如果在此“红线”以后仍继续传播未经授权音乐作品,国家版权局将依法从严查处。《通知》下发后,立即引起了音乐产业领域的强烈反响。业界普遍认为,这是国家版权局自2010年启动视频网站版权重点监管工作,引导互联网视频行业建立健康有序的版权秩序取得突出成效之后,将整治重拳砸向目前充满了版权乱象的网络音乐领域。

多家网络音乐服务商签署版权保护自律宣言

国家版权局在京召开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通报了国家版权局重点开展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的有关情况和关于加强网络音乐版权保护的工作安排。会上,QQ音乐、阿里音乐、酷狗音乐等各大网络音乐服务商签署了《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

网络音乐版权监管空前严厉 未授权作品月底前须下架

7月15日,国家版权局在京召开“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工作座谈会”,QQ音乐、阿里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百度音乐、网易云音乐等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到会。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会上透露,规范网络音乐版权已被列为今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的首要任务。于慈珂说:“虽然责令要求的最后期限是7月31日,但希望网络音乐服务商不要等到最后一天、最后一分钟才把未经授权的作品下架。对于提早下架、及时下架的网络音乐服务商,国家版权局可以既往不咎;但到期仍未采取下架措施的网站,国家版权局将按照法律上限从严处罚。”

史上最严厉“责令”能否化解版权之争

当下,中国已经成为数字音乐的使用大户。据国际唱片业协会2015年发布的《数字音乐报告》显示,中国目前在线用户数达6.5亿,授权数字服务也在增长中。但由于缺乏付费文化,再加上长期存在的盗版问题,音乐产业并没有迎来应有的繁荣。据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责令”的方式下发通知,在国家版权局的历史上还是首次。这一举动让众多业内人士翘首以待,这个史上最严厉“责令”能否为我国音乐产业发展扫清障碍?

治理非法网络音乐传播“药”不能停

随着网络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听歌不必花钱——只要上网将音乐下载到自己的电脑或手机里,就随时可以欣赏到喜欢的歌曲。网络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和思维,给各行各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但对于音乐产业而言却是一场“多么痛的领悟”。

面对互联网音乐行业乱象,我国版权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采取多种手段进行专项整治,让各大网络音乐服务商、国内外唱片公司和版权公司强化自律意识,希望能让更多的音乐人不再寒心,诞生更多的好作品。

网络音乐731大限已过 大网站观望小网站关闭

8月2日,记者登录虾米音乐搜索后发现:在酷狗声称拥有版权的作品中,陶晶莹演唱的《太委屈》、黄磊演唱的《橘子红了》、张惠妹的《我可以抱你吗》显示“所属专辑下架,暂时不能试听”,而张惠妹的《趁早》、《听海》则依然可以试听和下载。